AI导读:

上海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上海市体育健身行业预付式消费经营活动监管实施办法(试行)》,通过“三限”标准规范预付资金,保障消费者和经营者权益,促进体育健身行业健康发展。

2025年1月13日,上海市政府宣布,《上海市体育健身行业预付式消费经营活动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将于2025年3月1日正式生效。这一创新性的监管举措首次在上海市体育健身行业引入了预收资金的“三限”标准,旨在通过限制预售资金的期限、次数和金额,为消费者和经营者提供更为坚实的权益保障,进一步推动体育健身行业的健康发展。

经过多方深入讨论与平衡考量,该《办法》具体规定如下:体育健身行业的经营者对同一消费者一次性收取的会籍类预付款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且服务时长不得超过24个月;课时类预付款(包括团操、私教、泳教等)的金额上限为20000元,且次数不得超过60次;储值类等预付款(兜底类别)的金额上限同样设定为5000元。此外,经营者对同一消费者收取的各类预付凭证预付款总计不得超过20000元。

此举不仅为消费者提供了更为明确的预付消费指引,有效降低了消费风险,同时也为体育健身行业的经营者设置了合理的经营规范,有助于提升行业的整体信誉和服务质量。预计该《办法》的实施将对上海市体育健身行业的健康发展产生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