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
AI导读:
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对诈骗老弱人群、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坑农害农等犯罪必须严惩,以维护市场的公平、公正和健康发展。
1月13日,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在京隆重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张军强调,各级法院需准确把握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对诈骗老弱人群、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坑农害农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行为,必须依法严惩,绝不姑息。

会议指出,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已明确要求统筹好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关系,旨在构建一个既“放得活”又“管得住”的经济秩序。张军院长进一步要求,司法机关应坚决依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运用法治力量确保市场秩序得到公平、普遍地遵守。他强调,在当前经济形势下,一些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呈现出上升趋势,对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据张军介绍,2024年,全国法院受理的串通投标罪案件同比增长了56.5%,侵犯著作权罪案件增长了47.5%,贷款诈骗罪案件增长了33.9%,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增长了26.3%,非法经营罪案件增长了23.9%,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案件增长了18.8%,合同诈骗罪案件增长了18.1%。这些数据的增长,充分说明了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严峻形势。
张军再次强调,在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时,不仅要关注犯罪造成的财产损失等有形危害,更要深刻认识到其对市场经济秩序的破坏和深远影响。对于诈骗老弱人群、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坑农害农等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利益和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必须依法严惩,以维护市场的公平、公正和健康发展。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内容有所扩充,以提供更全面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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