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新能源消纳措施,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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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健全完善新能源消纳体系机制促进能源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旨在深化能源体制机制改革,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推动新能源规模化高水平利用,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刘雪)近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健全完善新能源消纳体系机制促进能源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在1月10日的政策吹风会上,山东省能源局负责人详细阐述了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的具体措施及近期工作重点。
自“十四五”以来,山东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以年均25%的速度迅速增长。2024年,山东新增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突破2100万千瓦,创历史新高。同时,通过市场机制引导,山东新能源利用率持续保持高位,2023年全年利用率达98.5%,2024年则为97.6%。
山东省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胡薄表示,随着新能源规模的高速增长,消纳压力不断增大。《若干措施》的出台旨在深化能源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推动新能源规模化高水平利用,加速构建新型能源体系,打造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示范区。

《若干措施》对2025年新增风电、光伏发电提出了更高的入市要求。山东省能源局副局长岳建如指出,新能源进入电力市场后,在光伏大发时段,市场结算电价较低,影响了企业投资积极性。因此,山东省能源局经过深入测算分析,广泛征求意见,提出了2025年起,新增风电全电量或30%电量、新增光伏全电量或15%电量入市的要求,以保障新能源项目收益合理,稳定行业发展预期。

山东光伏发电装机已连续8年位居全国首位,分布式光伏装机规模大、项目数量多,约占光伏总装机的65%以上。岳建如表示,考虑到农村屋顶光伏项目前期建设成本较高,提高入市比例会影响企业和群众利益,因此保持原有入市政策不变。同时,对于2024年底前已完成竞争性配置、列入省级年度建设计划的风电和集中式光伏,也按存量项目管理,不提高入市比例。
山东省将全面实施新一代煤电升级行动,发挥大型清洁高效煤电的系统调节作用,促进新能源消纳。山东省能源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刘学军介绍,到2025年,全省30万千瓦以下发电抽凝机组将基本退出,大型清洁高效煤电装机占比将达到83%左右,进一步释放煤电机组灵活调节能力。到2027年,在运机组平均灵活性调节能力将达到额定负荷的35%左右,到2030年则达到30%左右。

在储能建设方面,截至2024年底,山东省新型储能在运规模已达717.7万千瓦,较2022年底增长了3.6倍,提前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刘学军表示,山东将强化政策引导,创新拓展新技术、新场景开发应用,提升储能设施利用和新能源消纳水平。具体措施包括大力发展大规模集中式电化学储能,提高储能规模化、集约化发展,以及积极支持压缩空气等长时储能建设。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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