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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全面规划养老服务发展,提出加快健全覆盖城乡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强调机构养老的专业支撑作用,并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养老事业和产业发展。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文件对养老服务的发展进行了全面、深入且前瞻性的规划,旨在应对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挑战。

1月9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发布会上,民政部副部长唐承沛强调,《意见》是加强养老服务的系统性制度设计,旨在抓住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关键时期,解决“老有所养”这一重大民生问题。

《意见》提出了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包括县级、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旨在形成联动机制,确保老年人能够就近享受养老服务。同时,《意见》还强调要贯通协调居家、社区、机构三类养老服务形态,构建养老服务事业与产业发展的三方协同机制,并提供强有力的养老服务要素保障。

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司司长唐珂在会上指出,发展农村养老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必然要求,将积极推动农村养老服务补短板,优化资源配置,探索适合乡土乡情的养老服务模式,促进农村养老服务可持续发展。

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中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2.97亿,占比21.1%;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2.17亿,占比15.4%。《意见》设定了明确目标,即到2029年,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建成,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到2035年,养老服务网络更加完善,全体老年人将享有基本养老服务,适合我国国情的养老服务体系将成熟定型。

唐承沛表示,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关键任务,必须充分利用好2035年前后的重要窗口期,做好应对准备。同时,《意见》首次明确提出要加快健全覆盖城乡的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以推动城乡养老服务均等化,加强县域养老服务资源统筹,促进资源向基层下沉。

目前,中国养老模式呈现“9073”格局,即90%的老年人依赖家庭养老,社区和机构养老分别占7%和3%。随着老龄化程度加深,养老服务供给不足的问题日益凸显。《意见》以推动三类养老服务贯通协调为改革重点,强调加强各类养老服务的协调联动,确保老年人无论在何处都能享受到便捷的服务。

与居家、社区养老相比,机构养老虽然占比不高,但其功能作用不可替代。《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机构养老的“专业支撑作用”,提出推动机构养老分类改革,实现分级分类、多样化的精准供给。同时,鼓励养老机构技术创新和服务技能培训,推动专业化服务向居家和社区延伸。

截至2024年10月底,中国各类养老机构和设施已达40.4万个,护理型床位占比达62.2%,已提前完成“十四五”规划任务。然而,养老服务人才短缺仍是制约行业发展的瓶颈。2024年全国“两会”期间,国务院研究室主任黄守宏指出,养老护理人员潜在人才需求达1000多万,但目前仅有30多万。

为此,《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研究建立养老服务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制度,提高养老护理职业的吸引力。同时,引导养老服务机构完善薪酬分配办法,向一线工作人员倾斜,并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和岗前培训力度。

近年来,地方版政策文件也密集出台,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例如,上海市民政局等九部门联合发布的《上海市推进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7年)》提出,到2027年,养老护理员队伍规模将进一步壮大,力争总量不少于8万人。

此外,《意见》还强调了加大财政投入对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发展的重要性。近年来,全国财政用于养老服务和老年人福利方面的支出持续增长。2019年至2024年,相关支出超过5600亿元,年均增长11%。其中,中央财政安排的资金超过1500亿元。

财政部社会保障司负责人葛志昊表示,将继续指导各地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口老龄化程度,加大对养老服务的资金投入,并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经费保障机制,扩大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养老服务供给。

(图片来源:网络;文章来源:第一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