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详解涉企行政检查意见稿四大原则
AI导读:
司法部副部长胡卫列介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起草工作中的四大原则:问题导向、法治理念、系统观念和科学合理,旨在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司法部副部长胡卫列于1月7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详细阐述了起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的四大核心原则。
首先,该意见稿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企业频繁反映的检查事项繁多、频次过高、检查随意性强,以及任性检查、运动式检查、变相检查等痛点问题,提出将有效解决这些问题作为意见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其次,意见稿强调法治理念,明确所有行政检查必须依法进行,确保检查活动在法治框架内有序开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再者,意见稿坚持系统观念,注重综合施策,不仅对行政检查的全过程进行了系统性、闭环性的制度设计,还确保与现有法律法规的衔接一致,形成政策合力。
最后,意见稿强调科学合理,从实际出发,明确检查范围,确保既不过度干预,也不遗漏关键,既保障企业健康发展,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公共安全。
此次政策吹风会旨在通过《意见》的出台,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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