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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交所发布修订后的《专项品种公司债券指引》,旨在深化制度机制改革,强化债券市场服务实体经济作用,加强科技创新支持,拓宽重点领域和优质企业融资支持。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张晓翀)12月27日,北京证券交易所正式发布了修订后的《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专项品种公司债券》(简称《专项品种公司债券指引》),并即刻施行。此次修订的核心目标在于深化专项品种公司债券的制度机制改革,更精准地响应国家战略需求,同时强化债券市场在服务实体经济方面的作用。

本次《专项品种公司债券指引》的修订亮点纷呈:首先,它强化了对科技创新领域的支持,不仅扩大了科技创新债券中科创投资类与科创孵化类发行人的涵盖范围,还优化了科创企业类发行人的评价指标,为致力于关键核心技术研发的“硬科技”企业提供了更为便利的审核通道。其次,修订稿进一步加大了对重点领域及优质企业的融资扶持力度,拓宽了乡村振兴债券与短期公司债券的发行主体,并创新了中小微企业支持债券的募资使用模式。同时,对绿色债券与中小微企业支持债券在置换前期自有资金支出方面,提供了更为灵活的期限安排,从而更好地满足了这些企业和领域的债券融资需求。此外,修订还涉及信息披露等配套监管规定的完善,例如,要求更详细地披露低碳转型债券中转型挂钩目标的合理性。

展望未来,北交所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在中国证监会的指导下,紧密围绕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撰写和服务新质生产力的目标,不断推进债券市场产品与功能的完善,优化市场服务,致力于提升服务国家战略和实体经济的效率与质量。

(文章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