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措施,涵盖生育服务支持、育幼服务体系建设、教育住房就业支持等方面,包括建立生育补贴制度、加强儿童医院建设、推进多子女家庭差异化住房政策等。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期发布了《上海市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涵盖了强化生育服务支持、加强育幼服务体系建设、强化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以及加强社会宣传引导四大方面,共计十二项具体措施。

在强化生育服务支持方面,上海市计划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及财政收支情况,建立生育补贴制度,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女职工产假及生育假期间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提供50%比例的补贴,以减轻企业负担。

加强育幼服务体系建设方面,上海市将加强儿童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和综合医院、中医医院的产科、儿科建设,并推动绩效工资分配向这些科室倾斜,同时,将儿童友好理念融入各级经济社会发展、妇女儿童、青少年、教育、卫生等“十五五”专项规划。

在住房支持方面,上海市将推进落实多子女家庭差异化住房政策,积极支持将符合条件的多子女家庭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并在轮候顺序、分配面积、户型选择上给予适当照顾。此外,还将进一步完善住房租赁市场,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以满足青年群体的阶段性住房需求。同时,上海市还将推行有利于照顾儿童的灵活休假、弹性工作等柔性管理方式,支持用人单位设置“生育友好岗”。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