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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发布《上海市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涵盖生育保险、经济支持、生殖健康服务、儿童医疗服务、托育服务、教育、住房、就业等方面,旨在全方位支持家庭实现生育意愿,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财联社12月31日讯,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正式发布了《上海市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旨在全面优化生育环境,提升生育意愿,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具体措施包括强化生育保险保障,加大经济支持力度,完善生殖健康服务,加强儿童医疗服务保障,推动托育服务普惠多元,提高家庭婴幼儿照护能力,全市域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强化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以及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

在生育保险方面,上海市将加强生育保险对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生育生活津贴等保障作用,并研究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经济支持方面,上海市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建立生育补贴制度,并对符合条件的女职工产假及生育假期间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同时,上海市还将落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此外,上海市还将加强生殖健康服务,完善儿童医疗服务保障,推进儿科医联体建设,提升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儿科医疗服务能力。在托育服务方面,上海市将深化托幼一体化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产业园区、用人单位等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并鼓励普通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开设托育服务相关专业。

为提升家庭婴幼儿照护能力,上海市将建立完善健康科普资源库,普及科学育儿知识与技能,并支持家庭隔代照料。同时,上海市还将全市域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将儿童友好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系统推进儿童友好空间建设。

在教育、住房、就业等方面,上海市将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强化住房支持保障,构建生育友好就业模式。在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方面,上海市将构建新型婚育文化,加强社会宣传引导,共同营造生育友好氛围。

此次发布的措施涵盖了生育、养育、教育等多个方面,旨在全方位支持上海市家庭实现生育意愿,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细化完善配套措施,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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