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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上海市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涵盖生育保险保障、经济支持、儿童医疗服务保障和住房支持保障等多方面内容。

据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12月31日消息,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正式印发了《上海市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旨在构建一个更加完善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全面推动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建设。

该《若干措施》明确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首先,强化生育保险保障,确保参保女职工在生育医疗费用、生育生活津贴等方面得到充分保障,并将未就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的研究范畴。其次,上海市将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收支情况,建立生育补贴制度,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女职工产假及生育假期间的社会保险费补贴,以减轻企业负担。同时,还将落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进一步加大经济支持力度。

在加强儿童医疗服务保障方面,上海市将加强儿童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和综合医院、中医医院的产科、儿科建设,推动绩效工资分配向产科、儿科倾斜,并推进儿科医联体建设,以动态支持产科、儿科等临床重点专科的发展。此外,上海市还将鼓励儿童药品研发申报,丰富儿童适用药品的品种、剂型和规格,并深入实施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持续优化儿童健康管理服务。

在住房支持保障方面,上海市将推进落实多子女家庭差异化住房政策,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多子女家庭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并在轮候顺序、分配面积、户型选择上给予适当照顾。同时,针对青年群体的阶段性住房需求,上海市将进一步完善住房租赁市场,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以更好地满足市民的住房需求。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