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发布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措施
AI导读: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措施,涵盖生育服务支持、育幼服务体系建设、教育住房就业支持等四大方面,旨在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期发布了《上海市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该文件从四大维度——强化生育服务支持、加强育幼服务体系建设、强化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加强社会宣传引导,详细列出了十二项具体措施。
在强化生育服务支持方面,上海市计划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及财政收支情况,构建生育补贴制度。对于满足特定条件的用人单位,其女职工在产假及生育假期间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可申请50%的补贴。这一举措旨在减轻企业负担,鼓励和支持家庭生育。
在加强育幼服务体系建设方面,上海市将加强儿童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的产科、儿科建设,推动绩效工资向产科、儿科倾斜,确保儿童得到更好的医疗服务。同时,将儿童友好理念融入未来五年内的各级经济社会发展、妇女儿童、青少年、教育、卫生等专项规划中。
关于强化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上海市将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强化住房支持保障,构建生育友好就业模式。具体措施包括实施多子女家庭差异化住房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多子女家庭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并在轮候顺序、分配面积、户型选择方面给予优先考虑。此外,还将聚焦青年群体的阶段性住房需求,完善住房租赁市场,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为照顾儿童,上海市还将推行灵活休假、弹性工作等柔性管理方式,鼓励用人单位设置“生育友好岗”。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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