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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将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无需借款人申请,旨在减轻购房者负担,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为响应中国人民银行2024年5月17日宣布的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的政策,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迅速行动,于同日发布《关于调整本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沪公积金〔2024〕25号),旨在减轻购房者负担,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根据该通知的具体规定,对于2024年5月18日前已发放且尚未到期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其利率调整将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调整后,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方面,5年以下(含5年)的利率降至2.35%,5年以上的利率降至2.85%;对于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年以下(含5年)的利率为2.775%,5年以上的利率则为3.325%。这一调整将统一由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25年1月1日起批量执行,无需借款人单独申请,极大地方便了广大贷款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