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措施,强化生育保险保障,建立生育补贴制度,加强经济支持,完善生殖健康服务,加强育幼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上海市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旨在强化生育保险保障,加强经济支持,完善生殖健康服务,并加强育幼服务体系建设。措施包括建立生育补贴制度,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女职工产假及生育假期间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提供50%补贴,同时落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在育幼服务方面,上海将加强儿童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和综合医院、中医医院的产科、儿科建设,推动托育服务普惠多元,深化托幼一体化建设,并提供更多免费照护服务。此外,上海还将提高家庭婴幼儿照护能力,完善家庭科学育儿网络,并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

同时,上海将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推动学前教育优质普惠,落实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在住房支持方面,上海将推进落实多子女家庭差异化住房政策,并在轮候顺序、分配面积、户型选择上给予适当照顾。在就业方面,上海将构建生育友好就业模式,推行有利于照顾儿童的灵活休假、弹性工作等柔性管理方式。

此外,上海还将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构建新型婚育文化,加强社会宣传引导,将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作为推动上海人口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

(图片链接保留,具体政策内容及实施细节请参考原文及官方发布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