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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近日发布生育支持政策,旨在通过强化生育保险保障、加大经济支持、完善生殖健康服务等多方面的措施,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财联社12月31日讯,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了《上海市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该措施旨在通过强化生育保险保障、加大经济支持、完善生殖健康服务等多方面的措施,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

具体措施包括:强化生育保险保障,确保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生育生活津贴等得到保障,并将研究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范畴。同时,结合上海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建立生育补贴制度,对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其女职工产假及生育假期间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可申请50%的补贴。此外,落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在生殖健康服务方面,上海将全面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加强生殖保健技术研发应用,提升产前检查、住院分娩、产后保健等生育医疗服务水平。同时,优化孕产妇心理健康服务,加强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教育。

在育幼服务体系建设方面,上海将加强儿童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和综合医院、中医医院的产科、儿科建设,推动托育服务普惠多元,提高家庭婴幼儿照护能力,并全市域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

此外,上海还将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强化住房支持保障,构建生育友好就业模式,包括推行有利于照顾儿童的灵活休假、弹性工作等柔性管理方式,支持用人单位设置“生育友好岗”,完善促进妇女就业政策等。

为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上海还将构建新型婚育文化,加强社会宣传引导,倡导适龄婚育、优生优育,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共同营造生育友好氛围。

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需将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作为推动上海人口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图片链接保留,内容未做改动,来源:财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