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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办公厅发布通知,明确新能源汽车在政府采购中的比例要求,包括采购总量占比不低于30%,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原则上100%采购新能源汽车,旨在推动绿色出行和可持续发展。

  财政部办公厅近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新能源汽车在政府采购中比例要求的通知,详细规定如下:

  首先,采购方需强化公务用车政府采购的需求管理,深入了解新能源汽车的功能与性能,并根据实际使用需求,率先示范使用新能源汽车。

  其次,主管预算单位需全面规划并确定本部门(包括所属预算单位)年度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的具体比例。在新能源汽车能够满足实际使用需求的情况下,年度公务用车采购总量中新能源汽车的占比应不低于30%。特别是针对路线固定、使用场景单一、主要在城区行驶的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原则上应100%采购新能源汽车。对于采购车辆租赁服务的,也应优先考虑租赁新能源汽车。

  最后,主管预算单位需指导和监督所属预算单位严格执行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的比例要求,并保障新能源汽车的有效使用。

此通知旨在推动新能源汽车在政府采购中的普及与应用,助力绿色出行和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文章来源:央视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