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推出公积金贷款展期业务
AI导读: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通知,结合实际开展公积金贷款展期业务,借款人需满足五个条件方可申请,展期后的贷款期限也有四个限制条件。
12月30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正式推出公积金贷款展期业务,旨在满足特定条件下借款人的实际需求。借款人若申请贷款展期,需同时满足以下五个条件:首先,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月缴存额需小于当期月还款额;其次,需保证未拖欠公积金贷款本息;再者,剩余贷款期限需超过1年;若原贷款设有担保人,延长贷款期限时,担保人需同意延长期限;最后,还款当期不得办理提前还款、还款方式变更、缩短贷款期限等其他公积金贷款贷后变更业务。
贷款展期后的期限也需满足四个条件:一是不超过申请时对应住房贷款类型规定的最长贷款期限;二是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三是不超过抵押物剩余土地使用年限;四是符合抵押登记部门规定的期限。
此次公积金贷款展期业务的推出,为海南省内符合条件的借款人提供了更加灵活的还款选择,有助于缓解其经济压力。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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