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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布支持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16项措施,涵盖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促进物流降本增效、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守护国门安全及提升智治水平五大方面,旨在推动长三角地区高质量发展。

  中新网12月30日电 据海关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海关总署近日公布了新一轮支持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16项具体措施,这些措施围绕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促进物流降本增效、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守护国门安全及提升智治水平五大方面展开。

  在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方面,海关总署推出了便利创新要素跨境流通、优化特殊物品进出境监管模式等措施,以促进长三角地区生物医药产业的协同创新。同时,还优化了高新技术货物的布控查验模式,支持重点行业中非失信加工贸易企业适用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以支持新兴贸易业态的发展。

  在促进物流降本增效方面,海关总署创新了协同监管模式,推动物流一体化运作,包括拓展“联动接卸”模式适用范围、开展多式联运转关模式试点等。同时,优化了口岸属地监管作业协同,创新了大宗商品联合监管模式,以降低物流成本,提高效率。

  在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方面,海关总署深化了通关一体化改革,健全了区域整体通关协调处置机制,联合加强对企培育帮扶,深化知识产权协同共治,完善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研究机制,以营造高水平口岸营商环境。

  在守护国门安全方面,海关总署实施了全领域风险联防联控,深化长三角五关风险防控一体化建设,构筑国门安全联合防线,开展进出口农食产品和商品质量安全协同监管,加强稽查缉私执法协作,以确保国门安全。

  在提升智治水平方面,海关总署推进了智慧海关合作共建,促进海关业务数据互联互通,推进航空口岸“智慧旅检”跨关区合作,加强智慧海关项目合作共建和复制推广,以提升整体智治水平。

  长三角地区是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此次海关总署出台的新举措,旨在推动长三角地区更好地发挥高质量发展动力源的作用。五年来,海关总署已推出两轮支持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举措,并已全部落地见效。今年1—11月,长三角地区三省一市合计进出口额达到14.56万亿元,同比增长5%,占我国进出口总值的36.6%。

  未来,海关总署将继续指导长三角地区海关发挥区域直属海关一体协同工作机制作用,推动16项支持措施落地见效,助力区域重点产业和新兴业态发展,促进区域物流降本增效,营造高水平口岸营商环境,夯实安全发展基础,为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持续贡献海关力量。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图片链接保留未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