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积金新政:困难职工可享贷款利息补贴
AI导读: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新政,2025年起,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利息补贴,补贴金额为上一年度已偿还利息的50%,持续五年。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12月25日正式发布了《关于困难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补贴有关政策的通知》,该政策定于2025年1月1日正式生效,并将持续实施五年。新政明确,天津市公积金贷款借款人,若符合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或特困供养人员标准,并且在上一自然年度内有还款记录,可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利息补贴申请。
根据政策,补贴金额将覆盖借款人上一年度已偿还公积金贷款利息的50%,这一优惠同样适用于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贷款利息部分,但罚息不在补贴范畴内。符合条件的借款人需在每年12月31日前提交上一年度的补贴申请,一旦审核通过,补贴资金将直接转入借款人的公积金贷款还款账户,以减轻其经济负担。
(文章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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