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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将于2025年3月5日召开,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将于2025年3月4日召开,会议将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等重要议程。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5日顺利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重要决定。据悉,该次会议定于2025年3月5日在北京隆重召开,标志着我国政治生活的一个重要时刻的到来。

根据会议决定,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将涵盖多项重要议程,包括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以及2025年的计划草案,同时还将审查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5年的预算草案。此外,会议还将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修正草案)》的议案,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另据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的决定(草案),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将于2025年3月4日在北京召开。为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全国政协十四届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将于2025年3月1日至2日召开,为即将召开的全国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做好充分准备。

(文章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