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安居型商品房产权管理新政策出台
AI导读:
深圳市住房建设局发布《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产权管理有关事项处理办法》,明确了安居型商品房取得完全产权的补缴价款计算规则、办理条件等,并将于2025年1月2日起正式实施。
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李秀瑜报道
近日,深圳市住房建设局发布了《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产权管理有关事项处理办法》,并于2025年1月2日正式实施。该办法详细规定了安居型商品房取得完全产权的补缴价款计算规则、办理条件、办理流程,以及继承、结婚离婚权利人变更等相关内容。
根据新政策,购房人在签订安居型商品房买卖合同满10年后,可以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补缴价款申请取得完全产权。补缴价款的计算公式为:(原市场价格-原购买价格)×50%-税费。其中,原市场价格统一按照原购买价格除以70%计算,税费则包括契税、印花税、交易服务费等。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买卖合同中的原购买价格包含了户内装修价格,在计算补缴价款时,装修价格将从原购买价格中剔除。购房人可以通过网上申请系统,该系统将会自动计算出补缴价款金额,方便快捷。
购房人申请取得完全产权,需同时满足四个条件:一是申请人必须是安居型商品房《房地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上登记的权利人,并获得其他权利人的书面同意;二是买卖合同的签订时间需满10年;三是若该套安居型商品房因按揭贷款而设定了抵押,必须获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四是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或安居型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不得取得完全产权的情形。
此外,购房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是否取得完全产权。若不申请取得完全产权,则不需要补缴价款,安居型商品房的住房性质保持不变,购房人可继续占有和使用该住房,并可按规定进行继承。在取得完全产权前发生继承的,继承人可协商选择四种方式处理。
新政策同样适用于面向人才配售的住房产权管理。人才住房购房人申请取得完全产权时,补缴价款的计算方式与安居型商品房相同。此举旨在实现保障性住房资源的公平善用,确保购房人在取得完全产权后,若将住房上市交易转让,则无法再次享受本市住房保障政策。
为提升服务效率,降低办事成本,购房人可自2025年1月2日起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通过全流程网办的方式申请办理取得完全产权。同时,主管部门也为不熟悉网上操作的购房人设置了线下服务窗口,确保服务范围全覆盖。购房人可根据自身需要随时提出申请,补缴价款不会因申请时间不同而发生变化,因此无需扎堆办理。
据悉,深圳市目前正在规划建设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已不再新增规划建设安居型商品房。本次出台的政策旨在依法依规解决安居型商品房历史遗留问题。目前,深圳市历年共出售安居型商品房约7万套、人才住房约1.4万套,预计每年实际办理取得完全产权并进入市场的安居型商品房数量有限。
(图片来源:网络,文章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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