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上海或将设置“生育友好岗”,旨在鼓励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的措施。该岗位将提供弹性工作时间和友好工作环境,主要面向有12周岁以下子女抚养义务的劳动者。此举旨在应对上海人口生育率下降的趋势。

为了鼓励用人单位推行更加灵活的工作制度,以平衡员工的工作与家庭关系,上海市或将引入“生育友好岗”的就业模式。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关于开展“生育友好岗”就业模式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该草案已于2024年10月25日至11月1日向社会各界征询意见。此次公告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总工会及上海市妇女联合会联合发布,标志着从政府层面推动“生育友好岗”进入公众视野。

通知明确,企业、社会组织及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应综合考虑员工的家庭照顾、职业发展及权益保障需求,设立部分工作时间弹性、工作方式灵活、工作环境友好的岗位作为“生育友好岗”,主要面向有12周岁以下子女抚养义务的劳动者。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需指导用人单位主动报备“生育友好岗”的用工情况,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发布相关招聘岗位时予以特别标识。同时,鼓励生产制造、住宿餐饮、居民服务等传统行业及平台经济、数字经济、文创经济、银发经济等新兴经济形态中的用人单位试点“生育友好岗”就业模式,并对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落实相应的就业培训补贴政策。

此外,通知还要求各级妇联组织充分发挥女企业家协会等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挖掘企业和社会资源,引导女性就业集中的用人单位优先设立“生育友好岗”。

值得注意的是,上海市在2024年9月20日举办了“生育友好文艺作品”展演宣传活动,由市卫生健康委和市计生协联合组织,邀请了多位文艺界、书法界、漫画界及健康促进传播专家参与。

数据显示,上海市卫健委5月份公布的2023年人口监测统计资料显示,全市总和生育率为0.6,平均初育年龄为31.66岁,平均生育年龄为32.56岁,较2022年总和生育率有所下降,而平均初育年龄和平均生育年龄则有所上升。

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宋健教授指出,总和生育率低于更替水平,意味着母亲一代生育的、存活到生育年龄的女儿一代数量已不足以替代母亲一代,这反映了人口增长的自然内在问题。他建议,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应循序渐进,配套支持措施需立足于为家庭减负赋能,关注不同生命周期人群的需求,并确保政策措施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