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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政府决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包括延长提高单笔贷款最高额度政策期限和调整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款比例,旨在加大对职工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

据“长春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最新消息,为了更有效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在保障职工住房权益方面的作用,长春市政府决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一系列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旨在进一步加大对职工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此次政策调整涵盖了四大关键方面。

首先,长春市政府决定延长提高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政策期限。具体来说,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凡购房地点位于长春市主城区及开发区(不包括双阳区、九台区)的购房者,若存在共同借款人,单笔贷款的最高额度将提升至100万元;若无共同借款人,则单笔贷款的最高额度为80万元。

其次,长春市政府还调整了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款比例。根据新政策,对于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房及存量房的购房者,其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同时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抵押物价值的80%。这一调整旨在降低购房者的首付压力,提升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

(文章来源:财联社)

长春公积金政策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