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证首次纳入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体系,企业需精细化采购绿证.
AI导读:
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指南出炉。
6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印发《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指南》统一明确了省市两级和电力用户的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方法,
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指南出炉。
6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印发《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指南》统一明确了省市两级和电力用户的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方法,用于指导各层级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工作。
多位业内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指南》是推动“双碳”考核工作的重要配套政策,核心在于让非化石能源电力的消费核算走向“有据可依”。值得注意的是,绿证首次纳入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体系,将激发市场主体的绿证诉求。除了核电与物理认定外,地市、电力用户未来非化石能源消费核算的依据主要是绿证。对企业而言,确保绿证是当年核发当年核销,采购时效性至关重要。企业需要精细化的绿色电力资产管理,合规能力将成为未来的竞争新优势。
明确三类认定方式
本次《指南》对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的认定方式和核算方法做出了具体规定,分类认定每千瓦时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的归属,明确了物理、交易、分摊三种认定方式。此外,《指南》还明确了省级、地市和电力用户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量的具体核算方法。在同一层面核算中,每千瓦时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量只采用一种认定方式、只认定给一个主体,确保核算方法的科学性。
核算规则的细化,为顶层政策落地实施打下基础。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政策与市场研究中心电力市场处处长邱辰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指南》统筹考虑物理连接、电能量交易、绿证绿电交易等因素,明确省级、地市、用户层面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具体核算方法,为各层级开展电力消费间接碳排放核算提供依据,将有力支撑碳排放双控制度推进实施。
近期,《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办法》明确将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列为5项控制指标之一。邱辰认为,《指南》的出台,将更好支撑非化石能源比重指标核算。此外,为促进不同政策机制衔接,企业层面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情况,将参考《指南》核算,同时国家能源局也明确,将会统筹推进《指南》核算与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考核的衔接工作。
结合当前市场来看,哪一种认定方式市场需求最多、应用最广泛?国网能源研究院高级专家金艳鸣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分析,物理认定是在传统自发自用电量基础上,明确认可新业态新模式的自用电量,顺应新业态发展趋势。包括绿电直连、微电网、园区级源网荷储一体化等新业态新模式,以及非化石能源发电项目厂用电等。
交易认定主要是考虑了当前电力市场以及绿证市场的发展实际情况,包括常规电能量市场中的非化石能源交易、绿电交易等电能量交易以及绿证交易等;相比以往以电量交易为主的核算依据,新制度转向电能量交易与绿证交易并行。
而分摊认定是针对无法直接认定、归属不清晰的非化石能源电力,建立了省间和省内分摊方法,确保电力碳排放分担责任的完整性。
“相比物理认定和分摊认定,交易认定量是不同主体非化石能源消费量核算的主体。”金艳鸣表示,《指南》明确地市区域和电力用户交易认定量以绿证交易(证电分离)、绿电交易(证电合一)进行认定核算,且绿电交易量以绿证结算电量为准,因此除了核电与物理认定外,地市、电力用户未来非化石能源消费核算的依据主要是绿证。
绿证首次纳入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体系
值得关注的是,《指南》多处提及“绿证”。《中国绿色电力证书发展报告(2025)》显示,2025年1—12月,全国共核发绿证29.47亿个,其中可交易绿证18.93亿个。政策的出台是否会直接带动绿证需求上升?
“《指南》首次明确将绿证纳入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体系,将激发市场主体的绿证诉求,绿证当年核发当年核销将成为趋势,推动绿电绿证市场的逐步完善。”金艳鸣表示,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是电力间接碳排放的核算基础,也是影响电力交易、绿证交易、碳排放管控等电碳证政策机制有效衔接的关键。在国内碳排放双控前提下,依据《指南》,绿证将纳入不同主体的电力间接碳排放核算,实现了电碳证在核算层面上的协同。
邱辰认为,《指南》推动将绿证纳入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落实了《关于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中提到的“将绿证纳入碳排放核算的可行路径”的具体要求。具体来看,省级非化石能源消费核算以物理电量为主,同时认可一定规模的绿证交易量作为补充。而地市级、用户级核算则重点以绿证为核心依据,进一步强化对各类用户购买绿电、参与绿证交易的激励导向,将扩大绿证交易规模,进一步激活绿证市场活力,有利于推动绿证市场更好、更高质量发展。
政策将对绿电绿证市场产生怎样的影响?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新能源交易部副主任张楠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主要的影响可能聚焦三方面。一是核算结果与碳双控考核体系深度绑定,拓宽绿证绿电应用场景,将有力推动绿证绿电购买需求提升。二是将有效引导非化石能源电力资源的大范围优化配置,促进绿色资源向低碳转型需求迫切的地区和用户流动。三是碳排放核算由粗放转向精细,将促进企业通过参与市场完成能源电力消费的绿色低碳转型。
企业应合理规划采购绿证
新核算规则落地后,企业如何精准适配新规,合规开展核算成为重要问题。
邱辰表示,《指南》明确了电力用户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方法,对于大工业、一般工商业等用户可按《指南》开展核算,公共机构、小微企业等也可参考核算。从政策要求来看,电力用户所覆盖的范围及核算责任方由各省能源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研究明确,因此,各省企业影响范围和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各省实际要求进一步研究。
“对于企业而言,需要了解核算规则,同时结合自身需求,以及绿证市场供需和价格情况等,合理规划采购用于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的绿证。需要说明的是,企业采购的不满足《指南》核算要求的绿证,也可以结合其他绿证应用场景自愿声明,例如企业完成自主设定的绿色电力消费目标等。”邱辰说道。
在厘清适用范围后,企业如何合规高效地开展核算并抓住政策红利?
金艳鸣表示,首先要确保绿证是当年核发当年核销,《指南》要求以绿证和销量作为认定依据,同时明确以绿证对应电量生产时间计入核算年度,只有当年生产和当年核销的绿证才能同时满足认定与纳入核算的要求。
其次,注意绿证认定总量上限。电力用户绿证采购上限规模为全年的下网电量,主要有省内绿证与省外绿证两种来源。根据《指南》要求,电力用户购买的省外绿证超过了省间绿证认定量上限后,超出部分无法纳入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电力用户省内绿证的认定上限为常规电能交易中的可再生能源电量规模。
最后,电力用户购买绿证不仅受总量约束,同时也受购买的时序影响。金艳鸣介绍,绿证采购需要关注绿证核发和交易机构披露的绿证交易、交易认定上限等信息。建议电力用户根据自身下网电量、非化石能源自发自用及绿电直连项目自用电量、省间省内绿电交易和核电交易量、省级账户直接分配和划转的绿证数量,同时参考往年的省内分摊系数等确定用于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的绿证采购规模。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本站立场无关。本站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本站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yxiu_cn@foxmail.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