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2026年6月20日起,《重庆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正式施行。重庆食品安全监管由此从“盯企业”转向“盯人”,着力压实企业“关键少数”的主体责任。
  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罗德

  2026年6月20日起,《重庆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正式施行。重庆食品安全监管由此从“盯企业”转向“盯人”,着力压实企业“关键少数”的主体责任。

  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罗德勇在5月29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每一起食品安全事故背后都有“人”的因素,或是决策者故意违法,或是管理人员失职,或是从业人员违规操作。“不能只盯着物,更要管住人的责任、意愿、能力和行为。”

  近年来,国内食材生产、运输、加工环节使用过量农药、激素、违禁药物等问题仍时有发生,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构成威胁。

  分类管理

  重庆现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47.5万户,其中销售环节各类主体约37.55万户,微型餐饮主体近16万户。这些微型餐饮以小面馆、小食杂店、小作坊为主,呈现体量大、分布散、管理弱的特点,成为监管难点。

  《办法》将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分为大、中、小、微型四类。大中型企业、学校食堂、连锁超市总部等高风险单位,须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微型主体则不强制配备专职人员,可由店主或员工兼任食品安全员,每周或每月开展自查,自查记录可采用文字、表格、照片、短视频等简易形式,无需复杂制式台账。

  “体量有大小,安全底线无差别;要求有区分,大企业高标准,小微企业简流程守底线。”重庆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协调处处长石甜表示,监管既要从严从实,也要体现温度,避免层层加码。

  重庆一家不愿具名的餐饮店负责人表示:“食品安全确实是件令人头疼的事,尤其夏天高温,食材极易变质。想做品牌的企业,最怕食品安全砸招牌,只靠老板一人根本盯不过来。”

  履职记分

  《办法》最受关注的创新举措,是引入类似机动车驾照的“履职记分”制度。每位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每年基础分为12分,实行负面扣分与正面加分相结合的管理方式。

  16种负面情形将被扣分。例如,企业无证生产受到处罚时,食品安全总监或食品安全员明知未履职的,个人将被扣8分;若已报告但未被采纳,则不予扣分。主动举报重大违法行为、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管理经验等有突出表现的,最多可加6分。

  记分降至6分及以下的,将被约谈;降至0分及以下的,须重新参加普法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这一制度旨在解决“挂名不干事”问题,推动责任真正落实。

  此外,《办法》在全国率先将“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系统嵌入主体责任落实制度。企业须指定专人受理从业人员报告的安全隐患,并在周排查、月调度中研究解决,鼓励设立专项资金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数据显示,自2025年6月全国食品安全内部知情人举报系统上线以来,重庆已有1.5万余家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注册,办理内部报告39件、知情人举报37件,兑现奖励16件。

  全员共治

  “食品安全不能仅靠老板盯着、安全员查着,要让车间、后厨、柜台的每一个人都成为发现风险的‘火眼金睛’。”石甜说。

  在执法层面,《办法》明确实行“一案双查”:查处企业违法行为时,同步倒查企业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是否履职尽责。尽职者可依法依规免责,失职者则依法追责。情节严重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收入1倍至10倍的罚款。

  重庆已建立食品行业禁业人员名单,目前归集174人信息,公众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或“山城有信”小程序查询。未来,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的培训考核、履职记分、行政处罚、禁业限制等信息将纳入“一人一档”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条件成熟时向社会开放查询。

  按照部署,2026年6月底前,各区县将完成辖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全覆盖摸排;12月底前,大中小型主体要全部配齐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微型主体指定食品安全员的比例不低于80%。

  “食品安全没有旁观者。”罗德勇强调,“只有抓住‘关键少数’,才能守牢食品安全第一道防线。”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