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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1日,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新政,自2024年12月25日起,允许使用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旨在优化公积金使用效率,减轻购房者经济压力。

12月11日,河北省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颁布了《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根据该通知,自2024年12月25日起,凡是在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均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用以支付购房的首付款。这一政策调整,旨在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减轻购房者的经济压力。

值得注意的是,该政策不仅适用于首次购房者,也适用于符合条件的二次购房者,为他们提供了更多的资金灵活性。此举预计将在一定程度上刺激当地房地产市场,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文章来源:澎湃新闻)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新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