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等地实行商品房按套内面积计价
AI导读:
衡阳等地实行商品房按套内面积计价,政策旨在保障购房者权益,避免面积纠纷,实现“所购即所得”。同时,多地也提出类似政策,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据衡阳晚报12月12日消息,自2025年1月1日起,湖南省衡阳市将实行商品房销售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新政策。
该政策由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根据通知,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房屋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和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签订商品房网签合同时,需与购房人约定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商品房价款,并在合同中明确面积纠纷条款,以套内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价格作为处理面积纠纷的计价依据。
此外,房地产权利人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依法享有的权利及承担的义务,不会因商品房销售计价方式变化而受到影响。
在销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需公示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出具的不动产测绘报告及分摊情况,包括被分摊的共用部位的名称、用途、位置、面积,参与分摊共用建筑面积的商品房的名称、用途、位置、面积、分摊系数,以及不分摊的共用部位。
企业还需对每套商品房按套内建筑面积进行明码标价,并在销售场所的醒目位置放置标价牌、价目表或价格手册,确保标价内容与套内建筑面积单价一致。
各地住建部门将指导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按照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计价进行宣传销售,并适时开展督导检查。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认为,这一政策对购房者影响显著。购房者签约时的购房面积即为实际入住面积,不再包括公摊面积,如房屋外的走廊、楼梯、过道等。这将使“花多少钱买多大户型的房子”变得更加清晰,有效避免了过去“买90平方米实得60平方米”的购房问题,真正实现了“所购即所得”。
严跃进还指出,虽然购房者可能担心房企会将公摊部分的房价转移到套内面积上,但从另一方面看,这也使得房价更加真实,倒逼房企降价。同时,他强调,只要把控到位,小区的居住品质不会因政策改变而降低。
今年以来,多地已提出按套内面积计价宣传销售的政策。例如,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通知,引导市场按住房套内面积计价销售,并加快推进商品住房现房销售试点工作。湖南省湘潭市也明确提出,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实行按住房套内面积(不含公摊面积)计价宣传销售。广东肇庆则从2024年5月1日起,实行按住房套内面积计价宣传销售,推动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规范、优化和公开住房公摊面积计算方式。
(文章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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