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广州市政府发布《广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明确配售型保障房的户型面积、申购条件等,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满足工薪收入群体需求,支持利用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

近日,广州市政府正式颁布了《广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简称《办法》),旨在通过明确配售型保障房的各项标准与条件,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与供给力度,满足广大工薪收入群体的刚性住房需求。

《办法》规定,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应选址于交通便利、基础设施完善的区域,并优先保障两居室、三居室等实用紧凑户型,原则上单套建筑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同时,广州将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供给,确保住房质量。

在政策支持方面,《办法》提出,住房公积金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可作为项目资本金,最高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广州将探索试点利用住房公积金发放保障性住房开发贷款,并支持缴存职工利用公积金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

申购条件方面,《办法》明确,符合条件的户籍家庭和人才家庭均可申请。户籍家庭主申请人需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36个月,且申购时处于在保状态;单身人士则需年满30周岁。对于人才家庭,主申请人持有高层次人才证书或博士学位的需全职在穗工作,其他人才则需满足相应的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要求。

此外,《办法》还规定,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采取现房销售模式,销售价格结合楼层、朝向等因素确定,上下浮动比例不超过20%。同时,实施封闭管理,禁止变更为商品住房,不得擅自转让、赠与或出租,且不得长期闲置。

对于申购成功者,如在持有期间另行购买自有产权住房,需向建设运营机构申请回购所购保障房,并办理相关手续。

(图片来源:网络)(文章来源:信息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