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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李苑)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日前印发的《推进生态综合补偿实施方案》提出,到2030年,生态综合补偿机制更加完善,生态保护主体获得感有效提升,重点区域绿色可持续发展能力持续增强,为加快经济社会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李苑)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日前印发的《推进生态综合补偿实施方案》提出,到2030年,生态综合补偿机制更加完善,生态保护主体获得感有效提升,重点区域绿色可持续发展能力持续增强,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美丽中国提供有力保障。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方案》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针对重点区域和重要生态系统分类提出政策举措;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有效发挥财政资金对市场化补偿的引导作用;坚持聚焦于人、激励为主,激发生态保护主体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主动性。

  《方案》提出,探索建立生态保护补偿基金。拓宽生态保护补偿筹资渠道,鼓励引导与自然资源利用密切相关的企业和其他社会资本建立市场化运作的生态保护补偿基金。自然资源等部门按规定为生态保护补偿基金支持的项目提供用地等要素保障。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农村经济与地区业务部主任王才君表示,生态保护补偿基金作为综合性的资金与项目平台,是落实“生态综合补偿”要求的重要载体,能够有效破解长期以来单一要素补偿分割、资金使用碎片化、治理合力不足的问题。一方面,基金可以整合财政引导资金、资源开发企业的补偿资金、社会资本的投资资金,形成“多位一体”的资金池,改变过去资金分散、使用效率不高的问题;另一方面,基金可以跨领域统筹布局生态保护项目,同步推进水质提升、森林抚育、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多项任务,实现“一揽子”解决区域生态问题。

  针对“鼓励引导与自然资源利用密切相关的企业和其他社会资本建立市场化运作的生态保护补偿基金”,王才君认为,这一政策设计体现了生态保护补偿的市场化导向。在水资源开发、矿产开采、森林经营、旅游开发等经济活动中,相关企业的生产经营直接或间接依赖于自然资源要素,是生态效益的直接受益者,同时也对生态系统造成不同程度的扰动,理应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政策鼓励这些企业参与出资建立生态保护补偿基金,有助于将资源利用与生态保护有机衔接,既为企业履行生态保护责任提供了规范渠道,也为基金筹集稳定、可持续的资金来源提供了制度保障。

  《方案》明确,培育壮大生态产业经营主体。比如,支持发展就业容量大的生态产业,壮大一批县域支柱性生态产业相关企业。实施生态品牌精品培育计划,集中培育一批知名度高的生态产业品牌,提升企业产品设计、品牌营销水平,带动本地区生态资源整体性利用、规模化经营。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首席专家,生态环境补偿研究中心主任刘桂环表示,落实好生态综合补偿,关键在于做好经营,既要投资于物,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夯实绿色发展的硬件根基,也要投资于人,提升保护主体的技能素养和发展能力,更要运用法治思维筑牢制度根基,久久为功,持续发力,才能真正把区域生态优势转化为绿色发展胜势。

  在刘桂环看来,纵向生态保护补偿侧重于提升重要区域生态产品供给能力、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底线,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则聚焦于解决流域上下游及区域间的权责利对等问题、促进发展成果惠益共享。推进生态综合补偿,核心在于打破纵向补偿与横向补偿在目标指向、资金渠道、管理运行上的堵点,推动纵向“保底线、供产品”与横向“明权责、促公平”两类补偿深度融合,加快构建纵向保障有力、横向协同有序、权责利相匹配的纵横结合综合补偿制度。通过这一制度安排,能够全面覆盖不同生态功能重要区域和不同类型生态系统,有效统筹财政纵向转移支付与跨区域横向资金补偿,推动生态保护的成本投入与产出的综合惠益,在不同行政区域和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实现更加公平、科学的分配,真正让保护者不吃亏、受益者尽其责。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