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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发布《关于2024年记账式附息(二十三期)国债第一次续发行工作的通知》,续发行500亿元10年期国债,票面利率2.04%,招标时间为12月11日,遵循记账式国债招标发行规则。

中新网12月9日电 财政部于12月9日正式发布《关于2024年记账式附息(二十三期)国债第一次续发行工作的通知》,标志着新一轮国债续发行工作的启动。

本次续发行的是2024年记账式附息(二十三期)国债,期限为10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国债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高达500亿元,票面利率维持在2.04%,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保持一致。债券的起息日、兑付安排也相同,从2024年11月25日起计息,每半年付息一次,最终于2034年11月25日偿还本金及最后一次利息。

招标方面,财政部定于2024年12月11日上午10:35至11:35进行,采用修正的多重价格招标方式,通过财政部北京证券交易所政府债券发行系统实施。投标标位变动幅度为0.09元,设有投标剔除、中标剔除和承销团成员投标标位差限制。

中标承销团成员需在2024年12月12日前将发行款缴入指定账户,收款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开户银行为国家金库总库。国债发行手续费为承销面值的0.06%。

国债分销期为招标结束至12月12日,并于12月16日起与前期发行的同期国债合并上市交易。此外,通知还提供了应急投标书和债权托管应急申请书的格式,确保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

本次国债续发行遵循《记账式国债招标发行规则》,标志着中国国债市场在稳健发展中持续前行。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