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5月20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这是在国际碳管控约束持续收紧、国内碳双控政策稳步推进的关键节点,能源领域的又一重磅政策。
  《通知》指

  5月20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这是在国际碳管控约束持续收紧、国内碳双控政策稳步推进的关键节点,能源领域的又一重磅政策。

  《通知》指出,新建负荷可配套建设新能源电源组成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存量负荷中,单用户绿电直连项目可吸纳其他新建负荷,同时配套扩建新能源电源组成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有绿色电力消费需求的用户(包括有绿色电力消费比例要求的企业、重点用能和碳排放企业、有降碳需求的出口外向型企业及其上下游企业等)可利用周边新能源资源探索开展多用户绿电直连;工业园区、零碳园区、增量配电网等的全部或部分负荷可就近接入新能源,组成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

  同时,支持尚未开展电网接入工程建设的新能源发电项目,以及因新能源消纳受限等原因无法并网的新能源发电项目,在履行相应变更手续后开展多用户绿电直连。分布式光伏可通过集中汇流方式参与多用户绿电直连。优先支持算力设施、绿色氢氨醇等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开展绿电直连。项目应满足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严禁企业通过绿电直连开展违法违规活动。

  “新政提供了比单一绿电直连更经济,为零碳园区和产业集群提供了另一个更经济的可能性,是完善新能源就近消纳机制的重要举措。”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说。

  5月20日,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就此次《通知》的出台作解读时介绍,新能源就地平衡、就近利用是破解高比例消纳难题的重要举措。“去年出台的《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开创了新能源就近消纳利用新模式,半年来各地在推动政策落地中反映单用户绿电直连仅允许新能源向单个用户直接供应绿电,无法满足多个用户的绿电直连需求……多用户绿电直连坚持绿色导向,在单用户绿电直连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政策供给,实现更高水平新能源就近消纳。”

  多用户绿电直连是指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发电不直接接入公共电网,通过专用线路和变电设施向多个用户供给绿电,实现供给电量清晰溯源和分配的模式。其中,多用户指多个不同法人实体,不包括居民和农业用户。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按照是否接入公共电网分为并网型和离网型两类。并网型项目整体接入公共电网,与公共电网形成清晰的物理界面与责任界面,电源应接入项目的内部。

  在多用户绿电直连项目的规划投资与建设方面,根据《通知》,项目应按照“以荷定源”原则合理规划新能源装机规模,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不低于60%,占总用电量的比例不低于30%、2030年前不低于35%。项目应明确独立的主体作为项目主责单位;项目主责单位应具备法人资格,原则上由电源方与负荷方合资组建,也可以由电源方或负荷方一方单独投资组建,园区模式的项目主责单位可由园区管委会或第三方机构(不含运营输电业务的公共电网企业)投资组建。

  在就近消纳要求方面,《通知》提出,项目应通过合理配置储能、提升集控管理能力、挖掘负荷灵活调节潜力、开展多能互补等方式,提升就近消纳能力。项目新能源弃电不纳入新能源利用率统计。并网型项目规划方案应合理确定最大的负荷峰谷差率,与公共电网交换功率的电力峰谷差率不高于方案规划值。为避免过度增加公共电网消纳压力,并网型项目投产运行后,年上网电量原则上不超过总可用发电量的20%,具体比例可由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结合实际确定。在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明确的新能源消纳困难时段,并网型项目不得向公共电网反送电。

  国家能源局2月份发布的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已有84个绿电直连项目完成审批,新能源总装机规模3259万千瓦。记者注意到,这些项目覆盖全国多个省份,参与企业覆盖央企、地方国企、民企,形成了多元协同的格局。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