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发布会答中证报记者提问:对侵企经济犯罪“零容忍”
AI导读:
5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一周年。公安部当日在京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机关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工作举措和成效情况。
图为中国证券报记者在公安部发布会现场提问公安部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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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一周年。公安部当日在京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机关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工作举措和成效情况。
图为中国证券报记者在公安部发布会现场提问公安部供图
在回答中国证券报记者关于“当前侵害民营经济合法利益的违法犯罪有什么特点”的提问时,江苏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周宇表示,该类犯罪主要呈现以下新特点:一是金融领域涉企犯罪突出。不法分子针对中小民营企业融资需求,形成覆盖“职业背贷人”“包装中介”“评估机构串通”等环节犯罪链条,呈现团伙化、产业化特征。二是内部职务犯罪隐蔽性强。民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利用采购、销售、财务等职权实施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犯罪,犯罪手法隐蔽、持续周期长。三是跨区域作案特征明显。江苏制造业密集、商贸流通发达,不法分子利用供应链跨区域分布的特点,在原材料采购、代加工、物流运输、销售回款等多个环节设置骗局,受害企业可能分布在不同地市甚至多个省份。
周宇介绍,对此,江苏公安机关采取了三个方面的做法:一是坚持严打犯罪护企。始终保持对侵企经济犯罪“零容忍”,2025年以来,采取集中研判、专案攻坚、全链打击等形式,立案查处侵企经济案件3700余起,为企业避免经济损失10亿余元。二是坚持规范执法安企。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一体推动经侦案管工作制度化、规范涉企执法行动常态化、执法队伍建设专业化,切实让“法治”成为民营企业创业兴业的“定心丸”。三是坚持精准服务暖企。围绕构建“无事不扰、有事必应”的新型警企关系,健全完善嵌入式警企联络服务机制,在警企沟通联络、咨询诉求办理、重大事项会商等方面提供集成服务。同时,聚焦民营企业最关切的痛点盲点,以“企业点单+公安接单”方式提供定制化法治宣讲和“平安体检”,着力变“事后救济”为“事前预防”。
周宇表示,警方提醒广大民营企业家,增强法治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合同审查、物资采购、财务审批等重点环节,加强内部廉洁教育、塑造企业文化,从源头挤压经济犯罪滋生土壤。警方正告不法分子:公安机关对侵企经济犯罪始终保持“零容忍”的态度,任何企图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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