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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5项住房公积金新政,提升贷款额度、优化提取支付购房首付款条件、调整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及鼓励代际互助,进一步释放住房公积金政策红利。

新华财经贵阳12月7日电 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于近日推出了五项住房公积金新政,旨在优化贷款额度、提取支付购房首付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及代际互助等方面,进一步激活住房公积金政策优势,助力民众购房。

在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方面,贵州省将原有的80万元上限提升至100万元,对于多子女家庭,这一上限更是提高至120万元。对于在贵安新区首次购买自住住房的购房者,其贷款额度可在上述基础上再上浮20%。此外,对于持有有效省级优才卡、省级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的缴存人,最高贷款额度更是高达150万元。

新政还放宽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条件。对于在贵阳贵安地区购买二手自住住房的缴存人及配偶,若符合提取条件且在本市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可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样,对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缴存人及配偶,在所购住房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且在本市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也可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在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方面,贵州省将认定标准调整为在全国范围内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执行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在全国范围内有1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贷款已结清的,执行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此外,新政还鼓励代际互助,允许缴存人在贵阳贵安购买自住住房时,其父母、子女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缴存人购房首付款。

这些新政策将于2024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将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及时调整优化,确保政策的有效性和适应性。

(文章来源:新华财经,图片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