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费“组合拳”持续加码 换房个税退税延至2027年年底
AI导读:
为持续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降低住房交易成本,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公告,明确将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延续实施至2027年12月31日。
据悉,此次延续实施的换购住房
为持续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降低住房交易成本,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公告,明确将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延续实施至2027年12月31日。
据悉,此次延续实施的换购住房个税退税政策,主要落实“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的住房需求的调控导向。按照政策规定,2026年1月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纳税人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同一城市范围内重新购买住房的,可依法申请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额退还已缴纳个税;小于的,按比例退还相应个税,这降低了居民在改善住房条件过程中的税负支出。
中国指数研究院政策研究总监陈文静表示,此次政策精准聚焦自住改善需求,严守“房住不炒”定位。随着政策的落地见效,后续将有效激活市场换房需求。
在北京从事二手房业务的侯永表达了相似的市场预判。侯永目前是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三区一家房地产中介的店长,他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今年以来,北京二手房市场出现了回暖迹象,个税退税政策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助推作用。“这些客群主要是把名下的普通住房,置换为面积更大、配套更优的改善型住房,以满足更好居住需求。总体看,现在市场上有改善需求的客户占比较之前增加了两成左右。”
与此同时,5月1日起落地的住房交易增值税新政也进一步降低住房交易门槛。新政明确,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增值税征收率从5%下调至3%;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国统一免征增值税。
陈文静表示,上述两大税收政策的落地实施,上述两大税收政策的落地实施,既覆盖了住房出售环节的增值税成本,又减轻了换房过程中的个税负担,实现了从“卖房”到“买房”全链条的税费减负,有效打通了居民换购住房的政策堵点。
以一套成交价500万元、持有不满2年的住房为例,政策调整前,出售该住房需要按照5%缴纳增值税,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个人所得税。调整后,住户出售该住房增值税按3%征收,且在1年内完成新房购置后,可全额退还卖房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预计可节省10万元税费。“在当前市场环境下,这笔税费支出也比较有吸引力,对一些有改善需求的人来说,成交意愿也比较大。”侯永说。
根据公告内容,住房转让与购房金额的认定标准是,现住房转让金额为该房屋转让的市场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新房的,购房金额以网签备案购房合同注明的成交价格为准;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购房金额为房屋成交价格。
税务部门提醒,符合优惠条件的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合法有效的售房、购房合同等所需材料,经审核后办理退税。同时,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需与税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确保房屋交易合同备案等信息及时共享,以保障退税审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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