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贴息!多地监管推动帮扶小额信贷政策落地
AI导读:
近期,多地监管发布通知,表示推动帮扶小额信贷工作落地,在中央财政70%贴息的基础上,各地财政一般按贷款利率的25%—30%再次给予贴息。
地方贴息政策差异化
近日,陕西金融监管局联合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等部门印
近期,多地监管发布通知,表示推动帮扶小额信贷工作落地,在中央财政70%贴息的基础上,各地财政一般按贷款利率的25%—30%再次给予贴息。
地方贴息政策差异化
近日,陕西金融监管局联合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等部门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帮扶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在中央财政给予贷款贴息的基础上,省级财政再按贷款利率的25%给予贴息。
《通知》鼓励银行机构加大对帮扶小额信贷的内部资源倾斜力度,改进优化信贷管理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和风险管理水平,针对性细化帮扶小额信贷尽职免责、不良贷款容忍度等要求,提高信贷供给精准度。完善风险补偿机制,在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现行机制下,承贷银行机构和县级政府按3:7分担帮扶小额信贷不良,稳妥做好贷款风险防控和数据监测,推动帮扶小额信贷合规稳健运行。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各地政策略有不同。例如,近日青海金融监管局联合多个部门印发通知,将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调整优化为帮扶小额信贷,在中央财政给予70%贴息(贴息上限不超过2.5个百分点)的基础上,协调地方财政在政策范围内给予25%的配套贴息,实行同一主责任银行同一时期贷款利率保持全省统一,强化政策衔接、数据监测、效果评估等全流程管理,构建常态化、可持续的金融帮扶长效机制。
山西金融监管局联合多个部门发布通知,帮扶小额信贷贴息方式设定为:贴息贷款额度原则上以5万元为上限,对于扩大生产经营规模、购买农用设施设备、开展设施农业经营等确有大额生产经营支出需要的借款人,贴息贷款额度上限可适当从5万元提高到10万元。贷款5万元(含)以下部分,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按照贷款利率的70%给予贴息(贴息上限不超过2.5个百分点),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按照贷款利率的30%给予贴息(财政累计贴息上限不超过3.5个百分点),贷款利率超过贴息上限部分由借款人承担。贷款5万元以上、10万元(含)以下部分,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按照贷款利率的70%给予贴息(贴息上限不超过2.5个百分点),借款人承担剩余利息。
邮储银行研究员娄飞鹏告诉记者,地方政府落地模式中,福建及一些地区采用央地联动贴息的方式,在中央贴息基础上叠加地方配套,实现最高贴息3.5个百分点;青海及一些地区采用全省统一利率型,除明确分级贴息比例外,更强调全省利率统一与全流程数据监测,通过标准化与常态化机制,构建可持续的金融帮扶长效体系。
银行需精准识别帮扶对象
今年2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做好帮扶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决策部署,过渡期后,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调整优化为帮扶小额信贷,进一步精准支持农村有帮扶需求的人口发展生产、增加收入。
在具体规则上,监管指出,帮扶小额信贷支持对象是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需要继续帮扶的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以户为单位发放贷款。贷款金额10万元(含)以下;贷款期限3年期(含)以内。贷款利率方面,鼓励银行综合考虑自身资金和管理成本、贷款户的信用评级和还款能力以及财政贴息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利率。贷款利率在合同期内保持不变。
从落地层面看,娄飞鹏告诉记者,银行在配合政策落地过程中需要重点把控三方面问题:一是精准识别帮扶对象,确保数据与政策名单一致,严防冒名贷款;二是强化贷后资金流向监测,确保信贷资金真正用于生产经营,防止挪用;三是平衡政策性与商业可持续性,在统一利率与高贴息下,仍然要严格信用风险评估,建立长效风险分担与补偿机制。
另一位股份行从业人士表示,为有效落地帮扶贷款,银行需依托金融科技手段常态化监测资金流向,重点排查整治“户贷企用”、资金挪用、闲置沉淀等问题,加大自查整改力度,确保贷款资金精准用于生产经营帮扶场景,杜绝资金空转、违规套利。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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