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发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措施
AI导读:
本报杭州5月14日电浙江省政府14日举行政策吹风会,发布《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三条措施》。此次发布的措施聚焦科技创新、领域开放、要素改革、法治保障4个维度,推出人才自主认定、支持民
本报杭州5月14日电浙江省政府14日举行政策吹风会,发布《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三条措施》。此次发布的措施聚焦科技创新、领域开放、要素改革、法治保障4个维度,推出人才自主认定、支持民企参与人工智能、金融精准支持、权益保护升级、为企服务提效等多项举措。
民营经济是浙江发展的名片。措施明确铁路、核电等9个领域向民资开放,具备条件的项目民间资本持股比例不低于10%,其中核电、深远海风电项目民资持股比例提高至“不低于20%”;明确基金、用地、用能支持民间投资项目由原“3个不低于70%”提升为“3个不低于80%”;推动提高无还本续贷规模,2026年新增5000亿元以上,后续余额保持每年5%以上增长。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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