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已于5月1日启动的上海一项地方性集采新政,受到市场高度关注。这个由上海市医保局发布的《关于优化第十一批国家组织集采药品医保支付协同的通知》明确,对纳入医保目录的第十一批集采药品,除限适应证报量的5个药品外,

  已于5月1日启动的上海一项地方性集采新政,受到市场高度关注。这个由上海市医保局发布的《关于优化第十一批国家组织集采药品医保支付协同的通知》明确,对纳入医保目录的第十一批集采药品,除限适应证报量的5个药品外,原则上按通用名(含剂型)确定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

  也就是说,同一通用名、同一剂型的药品,无论是原研药还是仿制药,也无论集采中选与否,均采取集采中选价作为医保支付标准;同时,对于按中选药品约定采购量考核的品种,医保部门对基层医疗机构采购非中选药品比例不作要求。

  这项以“医保定额报销”模式来支付集采未中选产品的新政,最突出的亮点是,丰富了参保人员的选择,同时没有增加医保负担,而且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医保基金对高价药的“隐形补贴”。之所以出现“隐形补贴”,是因为新规前,集采非中选药的医保支付比例,与中选药一样,都是相关药品原价×90%×70%,由于部分集采中选药和非中选药的药价差距较大,因此形成“隐形补贴”,一定程度上削弱了集采政策效果。

  当然,这一“医保定额报销”模式,对于价格高于支付标准的药品,直观看会增加参保人员个人现金自负比例。但由于之前在医保总额预付、DRG/DIP付费等政策约束下,基层医疗机构采购非中选原研药的动力不足,一些参保人员虽然有需求但不一定能满足。因此,上海这项新规,事实上为参保人员拓宽了选择自由度和空间,即参保患者无需通过特殊对价获取原研药等供给信息,只要愿意承担差价自费这一交易规则,就可以在基层医疗机构买到自己想要的药,这将更好满足临床上的个体化需求。

  同时,这种将用药选择权交还给参保人员的做法,体现了医保体系的越发包容,对参保人员不同偏好的尊重和满足,人们寻医问药的选择空间大了,这是医保制度越发人性化和以人为本的细节落实,值得高度肯定。

  对于药企而言,有业内人士认为,患者自负部分增加后,后续愿意继续购买高价药的人群会有所减少,医患双方在用药选择上将更趋理性,原研药企也需要新的市场策略。

  不过,原研药等高价药的需求,不能用简单的价格敏感性来套用。因为上海的新规本质上改变的是药品市场的约束条件,会带来新的交易结构和博弈框架,这实质是基层医疗机构用药市场初始条件和禀赋效应的系统调整,因此基层医疗机构用药结构注定会发生基因蜕变。而且,医疗市场并不是一个价格敏感型市场,健康无价,这些朴素的心理认知,使得人们往往对价格有一定的脱敏性。

  更进一步,上海这一新规的顺利推进,还将带来医保体系的全局性修正,并极大地提高医保制度对医疗市场的敏感适应能力。

  一方面,医生和参保患者拥有最终的用药选择权和决定权。集采非中选药的原研药等可走医保支付环节,并在基层医疗机构相对无约束供应,将会对集采制度本身产生明显的影响。

  具体而言,新规将性价比再度引入医疗服务市场,吃安全药、吃好药将成为医药市场的一个配置信号,参保人个体偏好的释放,将与医保体系的集采集中度风险进行匹配博弈,由于医生和参保患者拥有最终选择和决定权,会反过来对集采产生系统性影响,使得控费不再是集采的单一诉求。

  另一方面,新规将激发医药市场的良性竞争。医生和患者对用药的选择权和决定权,让个体偏好真正推动医药企业更加注重性价比。

  浮云出处元无定,得似浮云也自由。医疗服务的核心是治病救人,医保的核心是为参保人员看好病提供系统性服务。将医疗服务的选择权和决定权交给医生和参保人员,让参保人员的个体偏好更有效地反映在医保治疗体系中,医保才能更好地保障人民健康,护航创新医药产业发展。同时,唯有用高质量的服务吸引更多人参保,医保基金才能更加高效、公平、安全可持续地运行。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