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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农村部印发《生猪产能综合调控实施方案(2026年修订)》。
  其中提出,强化大型猪企窗口指导和经营风险动态预警。将能繁母猪存栏总量10万头以上的大型集团养殖企业(包括其下属养殖企业)纳入全国生猪产能综合调控

  农业农村部印发《生猪产能综合调控实施方案(2026年修订)》。

  其中提出,强化大型猪企窗口指导和经营风险动态预警。将能繁母猪存栏总量10万头以上的大型集团养殖企业(包括其下属养殖企业)纳入全国生猪产能综合调控监测名单,各省份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区域调控监测名单,对监测名单上的企业实行年度生产备案管理,压实监测名单内养殖企业备案生产责任,健全跟踪问效和激励约束机制。注重逆周期调节,加强生产和市场监测预警,引导养殖场户通过调整母猪配种和淘汰计划、调整仔猪补栏计划及调节育肥猪出栏体重等方式,综合调控生猪上市量和猪肉供应量,稳定市场价格。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