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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河财立方消息】4月28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的通知》和《关于优化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的通知》。新政自5月1日起施行。
  根据通知,缴存人家庭购买新建

  【大河财立方消息】4月28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的通知》和《关于优化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的通知》。新政自5月1日起施行。

  根据通知,缴存人家庭购买新建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120万元;购买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100万元。

  生育二孩及以上的缴存人家庭购买首套或第二套自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可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提高30%,新房最高贷款额度156万元,二手房最高贷款额度130万元。

  35周岁(含)以下获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长沙单位缴存青年人才家庭,在长沙市购买首套自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新建商品房最高贷款额度为180万元;二手房最高贷款额度为150万元。

  同时,市民购房新建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仅看购房所在区县(市)房屋套数。

  新政明确支持代际互助,允许缴存人家庭购买新建商品房时,直系亲属(父母和子女)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的,可提取各自的公积金支持购房;尚未结清长沙公积金贷款的,直系亲属可申请添加为共同还款人,办理按月对冲还贷业务。

  此外,新政扩大重大疾病提取公积金的病种范围,由9种扩大至35种,缴存人家庭及其父母、子女患重大疾病时,可申请提取公积金,更好保障困难家庭医疗需求。

(文章来源:大河财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