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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4月28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的通知》(长金管委〔2026〕1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缴存人家庭在长沙市购买新建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4月28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的通知》(长金管委〔2026〕1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缴存人家庭在长沙市购买新建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从80万元提高至120万元;购买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从7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办理商业银行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从7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

  《通知》提出,生育二孩及以上的缴存人家庭在长沙市购买首套和第二套自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在调整后的基础上统一上浮30%,取消自住房类型为“新建商品房”的限制和生育二孩、三孩分别上浮20%、30%的差异。办理商转公贷款的,生育二孩及以上缴存人家庭和青年人才家庭不适用最高贷款额度上浮政策。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