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调整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
AI导读: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4月28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的通知》(长金管委〔2026〕1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缴存人家庭在长沙市购买新建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4月28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的通知》(长金管委〔2026〕1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缴存人家庭在长沙市购买新建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从80万元提高至120万元;购买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从7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办理商业银行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从7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
《通知》提出,生育二孩及以上的缴存人家庭在长沙市购买首套和第二套自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在调整后的基础上统一上浮30%,取消自住房类型为“新建商品房”的限制和生育二孩、三孩分别上浮20%、30%的差异。办理商转公贷款的,生育二孩及以上缴存人家庭和青年人才家庭不适用最高贷款额度上浮政策。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本站立场无关。本站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本站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yxiu_cn@foxmail.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