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制度文件酝酿出台 综保区扩能提质再迎利好
AI导读: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海关总署《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扩能提质的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在4月27日举行的海关总署新闻发布会上,记者获悉,下一步,海关将聚焦中心任务,会同相关部门加快研究出台配套制度文件,推动《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海关总署《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扩能提质的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在4月27日举行的海关总署新闻发布会上,记者获悉,下一步,海关将聚焦中心任务,会同相关部门加快研究出台配套制度文件,推动《若干措施》中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
海关总署自贸区和特殊区域发展司司长潘城表示,综合保税区是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载体,具有连接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独特功能和政策集成优势,在发展对外贸易、推进区域协调发展、促进产业升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目前,我国共有168个综合保税区,分布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25年,全国综合保税区实现进出口值7.2万亿元,占同期全国外贸进出口的比重达16%,有力促进了我国开放型经济发展。
潘城进一步表示,当前,我国正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作为对外开放重要载体,综合保税区面临全新历史使命,亟需推出更加适应我国外贸创新发展需求的高水平开放措施,进一步助力做强国内大循环,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为此,海关总署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家外汇局等部门研究提出《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立足综合保税区的保税功能和政策集成优势,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从4个方面提出24项改革措施,这些措施可以概括为“四转四提升”。一是着力推动综合保税区产业形态从传统的加工和物流向多元化、高端化生产与服务深度融合转变,提升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能级。主要包括促进保税维修、保税检测、再制造、跨境电商、保税培训等“保税+”新业态发展,强化生物医药科研联动发展,创新生物医药监管等7条措施。
二是着力推动综合保税区功能作用从传统的外贸导向向突出国家战略需求转变,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主要包括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实施重大技术装备产业链异地监管、优化重点商品管理、实施差异化合格评定等4条措施。
三是着力推动综合保税区发展模式从传统的“两头在外”向服务国内国际双循环转变,提升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水平。主要包括支持综合保税区和口岸联动发展、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支持特定货物便捷出区、优化委托加工监管、简化设备出区手续、扩大信息互通互认、优化跨境资金结算等7条措施。
四是着力推动综合保税区监管方式从传统的围网管理向数智化、协同化转变,提升智慧监管和协同共治效能。主要包括建设智慧监管体系、完善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大守信联合激励力度、提升配套管理服务水平、建设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强化风险联防联控等6条措施。
下一步,海关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快研究出台配套制度文件,推动上述改革措施的落地实施。在具体操作层面,记者获悉,一系列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举措将加速落地。
比如,针对近年来蓬勃发展的保税维修等“保税+”新业态,此次出台的《若干措施》,在总结前期经验的基础上,聚焦企业反映强烈的诉求,进一步优化相关措施,包括拓展范围、拓宽流向、放宽限制等举措,大力支持保税维修等新业态发展,将综合保税区打造成优质产业集聚的重要平台。
再比如,针对生物医药产业发展需要,海关总署表示,将积极探索综合保税区区内外生物医药科研联动发展,对符合条件的区外生物医药研发企业,试点赋予综合保税区海关注册编码,让区外企业也能享受区内企业的保税研发政策,更好助力我国生物医药研发产业发展。
“随着24项改革措施的落地实施,综合保税区将迎来新一轮发展机遇,承担更为重要的任务使命,为‘十五五’时期我国进一步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注入强劲动力。”潘城说。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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