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经营主体带农增收大有可为
AI导读:
一段时间以来,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成为“强农兴村”的中坚力量。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累计培育家庭农场接近400万个,农民合作社超过200万家,111.1万个社会化服务主体连接小农
一段时间以来,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成为“强农兴村”的中坚力量。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累计培育家庭农场接近400万个,农民合作社超过200万家,111.1万个社会化服务主体连接小农户近9300万户。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发挥经营主体在现代农业体系中的支撑作用,对于乡村全面振兴意义重大。
我国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正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从量的扩张加速迈向质的提升。一方面,主体形态日趋多元,构建起覆盖产加销全链条的现代经营体系。特别是“公司+合作社+农户”“产业化联合体”等创新模式的兴起,打破了传统农业单打独斗的格局,通过订单收购、保底分红、股份合作等方式,初步搭建起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框架。
另一方面,数字技术的深度嵌入正在重塑产业生态。农村电商加速发展,农产品网络零售额持续攀升,物联网、大数据、卫星遥感等技术的应用,使得规模化连片托管、精准化田间管理成为可能,有效打通产销通道。这表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仅是提高单产的“生力军”,更是推动农业产业链延伸、价值链提升的“发动机”。这些经营主体的健康发展,能够有效将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轨道,是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农业现代化的有效途径。
也要清醒地认识到,部分经营主体虽获得诸多扶持政策资源,却未能有效带动农户增收,甚至对农户产生一定的挤压效应。例如,有的经营主体大规模流转土地,推高了地租价格;有的经营主体与农户之间缺乏紧密的利益联结,致使农户增收并不明显。解决这些问题,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关键在于构建长效化、制度化的联农带农机制,让农民在产业链增值中占据更有利的分配地位。
政策的“指挥棒”须指向联农带农的实效。在完善政策支撑体系方面,应推动扶持政策由普惠性向“多带农、多受益”转变,将金融支持、用地保障等政策资源与经营主体带动农户的数量和成效紧密挂钩,激发经营主体联农带农的内生动力。在金融层面,持续推广农业订单、仓单质押贷款,充分发挥信贷直通车和全国农担体系的作用,缓解经营主体融资难题。在风险兜底层面,扩大价格指数保险、收入保险覆盖面,帮助经营主体和小农户共同抵御自然灾害、市场动荡等风险,确保联农带农的链条在逆境中稳固不断裂。
创新利益联结机制,推动合作模式由“松散购销”向“深度共生”转型。通过“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盈余返还、订单履约保证金等制度设计,引导农业经营主体超越简单的买卖关系,推动小农户深度融入加工、流通乃至品牌营销等增值环节。探索将财政补助资金量化到户、折股入社,让农户手中既有“租金”又有“股金”,既有“薪金”又有“分红”,真正成为产业链的“合伙人”。
此外,还要强化社会化服务赋能,破解小农户融入现代农业的技术与市场瓶颈。针对小农户缺技术、缺市场、缺资金的现实困境,应依托各地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平台,构建全链条、一站式服务体系。顺应数字技术与现代农业深度融合的大势,加快建设农业生产经营数字化服务平台,让小农户能够便捷获取市场信息、生产技术、金融服务。通过普及“数字农具”,帮助小农户搭上智慧农业快车,共享科技进步带来的红利。
(作者系华中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本站立场无关。本站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本站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yxiu_cn@foxmail.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