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网信办:加强直播打赏管理,不得向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提供打赏服务
AI导读:
中央网信办秘书局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直播打赏规范管理的通知》。其中提出,网站平台不得以打赏额度为唯一依据对网络主播排名、引流、推荐,或对用户进行排名。
打赏是网络直播的主要营利方式之一。近年来,随着网
中央网信办秘书局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直播打赏规范管理的通知》。其中提出,网站平台不得以打赏额度为唯一依据对网络主播排名、引流、推荐,或对用户进行排名。
打赏是网络直播的主要营利方式之一。近年来,随着网络直播行业发展,一些直播账号运营主体通过低俗“擦边”、虚假人设等方式诱导甚至诱骗打赏等问题突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与此同时,部分平台打赏功能和玩法设置不规范,管理标准和尺度不一,打赏乱象难以有效遏制。因此,有必要及时出台管理政策,对直播打赏进行系统规范,明确监管要求,统一标准尺度,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通知》起草时重点把握三个方面:一是注重政策衔接,严格对标相关法律法规,系统梳理关于直播打赏的政策文件,确保《通知》内容符合上位法规定,并与现行政策要求相协调。二是注重问题导向,聚焦诱导未成年人打赏、刺激用户非理性打赏等突出问题,提出针对性管理要求,做到“靶向”治理。三是注重务实管用,充分征求并吸收地方网信部门和相关网站平台意见,并深入总结固化去年开展的“清朗·整治网络直播打赏乱象”专项行动经验,使《通知》内容符合管理实际、能够有效落地。
从主要内容来看,《通知》着眼压实网站平台主体责任,对直播打赏的规则制定、功能设置、权限开通、账号管理、举报受理等作出明确规定。一是要求制定并明示打赏规则。二是明确网络直播账号申请开通打赏营利权限需要满足的条件。三是要求为用户提供打赏限额和打赏提醒功能。四是规范打赏金额排名和打赏互动。五是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六是建立打赏营利行为负面清单,加强异常打赏识别,完善投诉举报受理机制,加大打赏违规行为处置和曝光力度。
以打赏额度为依据对网络主播和用户进行排名,是刺激用户非理性打赏的重要因素。《通知》对用户消费统计数据展示,以及涉及打赏额度的网络主播排名和用户排名提出明确要求,遏制非理性消费和诱导打赏行为。同时,《通知》要求网站平台加强打赏互动审核,杜绝诱导、刺激非理性消费的场景设计,引导网络主播从“求打赏”“要礼物”转向“比内容”“拼才艺”,共同维护良好网络直播生态。
未成年人打赏是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通知》对标《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以及《民法典》关于未成年人民事行为能力的相关界定,结合网站平台管理实际,对网站平台向不同年龄段的未成年人提供打赏服务做出了分类规定,进一步推动网站平台完善防控体系,提升未成年人保护效能。同时,针对涉未成年人打赏退款问题,要求网站平台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妥善处置相关纠纷。
以下是公告原文:
关于加强网络直播打赏规范管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网信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网信办:
为进一步加强网络直播打赏管理,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推动网站平台合规健康运营,切实维护网民合法权益,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明示打赏规则。网站平台向用户提供充值打赏服务,设置榜单排名,设计互动玩法,应制定明确规则,并以直接、简洁方式公开,不得采取多次跳转、冗长条款等方式影响用户知晓。
2.规范打赏营利权限开通。网络直播账号申请开通打赏营利权限,如有违规记录,应在处置期满3个月后,再予以开通。网络直播账号被禁言的,应同步暂停其打赏营利权限,时长为禁言期限的2至3倍。
3.提供打赏限额功能。用户首次进行直播打赏,网站平台应主动提供打赏限额设置服务,允许用户设定个人单次、单日打赏最高金额。用户放弃限额设置或修改其设置的限额,网站平台应通过适当方式确认。
4.提供打赏提醒功能。网站平台应合理设置用户打赏提醒触发条件、提醒方式和提醒频次,将相关功能默认为开启状态,并允许用户自行修改相关设置。用户关闭提醒功能的,网站平台应通过适当方式确认。
5.规范打赏金额排名。未经用户同意,网站平台不得公开展示用户充值打赏、购买礼物等消费统计数据。不得以打赏额度为唯一依据对网络主播排名、引流、推荐,或对用户进行排名。
6.规范打赏互动。网站平台应加强打赏互动审核,不得含有违法和不良信息,不得通过打赏返现、自我打赏等方式诱导用户打赏,不得为打赏用户设置特殊保护权限,避免干扰网络直播生态。
7.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网站平台不得向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提供打赏服务。向八周岁至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打赏服务,应征得其监护人同意。向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提供打赏服务,应征得其监护人同意或核验其收入证明材料。对发现疑似未成年人使用成年人账号打赏的,应进行必要的核验,确系未成年人打赏的,应立即采取处置措施。
8.建立打赏营利行为负面清单。网站平台应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序良俗要求,建立并定期更新网络直播打赏营利行为负面清单。在账号开通打赏营利权限前,将负面清单告知账号注册主体,并在社区规则、用户协议等平台管理制度中明确对负面清单行为的约束处置措施。
9.加强异常打赏识别处置。网站平台应密切关注用户异常打赏行为,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用户确认。要依法依规留存打赏记录,及时将涉嫌违法犯罪线索通报有关部门。
10.完善投诉举报受理机制。网站平台应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及时受理处置网络直播打赏相关投诉和纠纷。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妥善处置未成年人打赏的退款纠纷。
11.加大处置和曝光力度。网站平台应建立健全网络直播打赏常态化治理机制,持续打击治理违规打赏行为,通过发布治理公告、站内公开信等方式,定期公开曝光典型案例,警示网络主播加强自律,引导用户理性消费。
各地网信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督促属地网站平台履行主体责任,明确相关责任人,对照通知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加强网络直播打赏管理,优化完善直播打赏功能,坚决遏制网络直播打赏乱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中央网信办秘书局
2026年4月4日
来源:中央网信办官网
(文章来源:消费日报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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