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10月13日,乐视公司微博发布公开信控诉南京中电熊猫家电有限公司失信行为,该公司因无力支付债务已被申请破产。乐视以自身经历呼吁关注中小企业诚信合作困境,信中详细描述了合作经历及质量问题,法院已判决中电熊猫家电赔偿但至今未支付。

  10月13日,乐视公司微博发布公开信,时隔三年再度控诉南京中电熊猫家电有限公司(现更名南京静业家电)的失信行为。据悉,9月1日,中电熊猫家电因无力支付约205万元债务,已经被申请破产,此事件引发了商业界对中小企业诚信合作困境的广泛关注。商业诚信成为热议话题。

  2022年,乐视曾针对中电熊猫家电的质量问题发布过公开信,此后双方对簿公堂。乐视表示此次再发公开信,并非公开“讨债”,对南京中电熊猫家电有限公司所欠赔偿款,早已不抱回收希望,而是以自身合作纠纷经历,呼吁社会关注中小企业合作中的诚信问题。

  信里乐视详细描述了与中电熊猫家电的合作经历。2019年初至2022年3月期间,乐视委托中电熊猫家电东莞分公司代工40万台电视,采购额近4.5亿元。但是自2020年7月起,中电熊猫家电代工的Y43、F43、F55型号电视部分新品上市不足一年就出现屏幕横线、竖线及漏液等问题,坏屏率近20%,远超行业正常水平不到2%的标准。

  乐视认为,这已经属于严重的质量事故,而非简单的质量问题。按照合同规定,中电熊猫家电应免费提供换屏资材。乐视基于信任,主动采取“预付定金+全款提货”的模式,却导致在后续纠纷中丧失了主动权,这一案例为商业合作提供了深刻的教训。

  乐视还提到,公司配合提供各种单据、报告,协助中电熊猫家电起诉上游供应商成都屏厂取得赔偿600多万,但中电熊猫家电却以“走流程解决中”为由,至今未对乐视支付售后赔偿。2024年6月、2025年6月,法院两次判决中电熊猫家电合计向乐视赔偿1495万元,但赔偿款至今仍未到位,凸显了商业纠纷解决的复杂性。

  乐视表示,中电熊猫家电在处理质量问题时采取“瞒天过海、釜底抽薪、李代桃僵”等手段,上演“逃债大戏”,严重损害了商业合作的信任基础。

  与此同时,中电熊猫全资子公司东莞中电熊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因租赁合同纠纷起诉中电熊猫家电,后者因无履行205万债务赔偿,被申请破产还债。破产程序中,乐视赔偿款优先级并不高,进一步加剧了乐视的困境。

  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9月。2016年底,乐视体系发生资金链危机,随后也陷入了多起法律纠纷,其发展历程充满了波折。

  据天眼查法律诉讼信息显示,今年2月20日,贾跃亭、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乐视移动智能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新增1条恢复执行信息,执行标的5.3亿余元,执行法院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这一事件再次将乐视推上了风口浪尖。

  今年8月,天眼查天眼风险信息显示,近日,乐视影业(北京)有限公司新增一则股权冻结信息,被执行人为北京星云清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冻结股权数额约527万人民币,冻结期限为3年,执行法院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乐视的商业风险持续累积。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