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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博主在南京梧桐大道景区摆摊转卖蜜雪冰城柠檬水的事件引发广泛关注。博主通过外卖订购数十杯柠檬水,在景区内高价转售,三小时内获利254元。此事在网络上引发热议,有网友称赞博主思路新奇,也有网友质疑其合法性。


近日,网络上“博主在景区摆摊转卖蜜雪冰城柠檬水”的事件引发广泛热议,相关话题迅速登上热搜榜第二。

据发布者“黄腿肠”介绍,在南京梧桐大道景区,由于周边仅售卖矿泉水和冰棍,一位博主发现了商机,通过外卖一次性订购了数十杯蜜雪冰城柠檬水,并利用外卖保温箱搭配冰瓶保存,在景区道路对面显眼但人少的位置摆摊售卖。该博主将原价4元的柠檬水定价为6元,仅半小时便售出20杯,并迅速补货。三个半小时内,累计卖出98杯(含自饮2杯),获利254元。

发布者表示,这位博主发布视频是为了回应有人质疑他赚不到钱,于是特地拍摄了这个视频。

此外,记者搜索发现,在不同时间和地点,也有类似摆摊售卖蜜雪冰城的视频,但视频中不清楚是蜜雪冰城员工摆摊还是其他摊主转卖。

图/网络截图

记者向“黄腿肠”咨询景区内转卖蜜雪冰城柠檬水的情况是否属实,但截至发稿前,对方未回应。

5月20日,记者就此事致电蜜雪冰城客服。工作人员表示,已记录相关情况,将反馈给相关部门核实。

此事在网络上引发热议。有网友称赞博主思路新奇,认为景区内矿泉水价格较高,6元的柠檬水能够接受,且这种灵活的赚钱方式值得借鉴;也有网友质疑,认为这种团购二次销售的行为存在法律风险,若品牌方追究,转卖者或将面临法律责任。

湖北炽升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经昕表示,从合法性角度看,转卖者所售产品为正规渠道购买,未造假、未哄抬物价且未侵害他人权益,一般不构成违法。但转卖者可能因无营业执照、未办理相关证件,违反当地针对流动商贩的管理规定。

对于提高价格转售的行为,律师认为,品牌方无权约束转卖行为,若限制转售价格,可能涉嫌违反《反垄断法》。

此外,律师指出,转卖者摆摊使用“蜜雪冰城”招牌及logo,若未对品牌造成负面影响且合理使用标识,通常不构成侵权。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