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网络博主编造谣言构成商业诋毁,被判赔偿游戏公司43万元
AI导读:
为博取“黑流量”带货牟利,两名网络博主恶意编造、传播“皮套论”谣言,即杜撰称米哈游公司的开发人员以公司员工为原型设计角色,游戏中的角色其实是穿着“皮套”的员工投射,对游戏口碑产生了许多不利影响。近日,米哈游
为博取“黑流量”带货牟利,两名网络博主恶意编造、传播“皮套论”谣言,即杜撰称米哈游公司的开发人员以公司员工为原型设计角色,游戏中的角色其实是穿着“皮套”的员工投射,对游戏口碑产生了许多不利影响。近日,米哈游起诉这两名网络博主许某鹏(网名“自由人米八”)、罗某杰(网名“Joker”“内幕哥”“不锈钢脸盆爱好者”)的商业诋毁案迎来终审判决,两人需就其共同实施的商业诋毁行为向米哈游赔偿30万元,并分别就其单独实施的商业诋毁行为赔偿10万元、3万元,共计43万元。此外,二人须公开发布声明,消除不良影响。
2024年起,这两名网络博主在直播中多次使用侮辱性、煽动性语言,恶意炮制、大肆传播“皮套论”,杜撰称米哈游旗下多个游戏角色为公司员工“皮套”,歪曲、抹黑其员工与游戏角色间的关系。谣言发酵后迅速成为网络暴力的导火索,引发大量针对米哈游员工及游戏玩家的恶意辱骂、人身攻击,对游戏社区生态造成持续性的严重破坏,也损害了米哈游的商业信誉。此外,许某鹏多次在直播中侮辱、谩骂米哈游及旗下游戏,利用“黑流量”带货牟利。
针对上述侵权行为,米哈游依法提起诉讼。徐汇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许某鹏、罗某杰应就其共同实施的商业诋毁行为向米哈游赔偿30万元,并分别就其单独实施的商业诋毁行为,赔偿10万元、3万元,合计43万元。此外,二人须公开发布声明,消除不良影响。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法院指出,“皮套论”是一种具备产业“颠覆性损害”的新型网络谣言,该行为通过将虚拟角色与现实人物强行关联,导致玩家产生“被欺骗”的巨大情感落差,引发对于游戏公司的负面评论,该行为的损害范围还会扩散、波及上下游全产业链条,更可能导致文化创意产业向谣言“让步”,陷入故步自封的创作困境,最终损害整个行业的创新活力与玩家的内容消费体验。
(文章来源:上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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