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地取消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标准,房地产税收政策迎新变化
AI导读:
财政部等三部门近日发布促进房地产市场税收政策公告,上海、北京、深圳、广州四地先后宣布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加大住房交易税收优惠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近日,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公告中明确提出了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这一政策的出台,对房地产市场产生了深远影响。
在此背景下,上海、北京、深圳、广州四大一线城市纷纷响应,相继宣布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具体来看,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税务局等三部门于11月18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自12月1日起正式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并加大住房交易税收优惠力度,旨在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同日,上海市住建委也发布了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同样明确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并对取消标准后的相关个人住房交易税收事项进行了详细规定,该通知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紧接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等三部门也于11月19日联合印发了相关通知,明确自2024年12月1日起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并对相关征税问题进行了明确,以确保政策的顺利落地。
此外,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也在11月22日发布通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取消广州市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同样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同时,原《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我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也被废止。
这一系列政策的出台和实施,标志着我国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有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的居住品质。
(文章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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