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冠防疫政策优化后市民指南
AI导读:
本文详细解答了上海市民在新冠防疫政策优化后,面对感染、居家、康复及防疫等方面的疑问,提供了权威专家的指导和建议。
“新十条”政策实施后,上海积极调整防疫措施,鼓励无症状及轻型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隔离治疗。记者就市民关心的防疫问题,如症状应对、康复措施、日常消毒及预防建议等,采访了相关权威专家,为市民提供详细指导。
感染篇
出现发热、咽痛等症状时,市民应先自测抗原或进行核酸检测,确认感染后避免外出,尽量居住在独立房间,使用独立卫生间,并每日早晚测量体温。减少面对面接触,分餐制,生活垃圾需专用带盖垃圾桶存放,必要时对症用药,但不可盲目使用抗生素。
感染者选择药品时需注意避免重复服用,特别是复方制剂,需详细阅读药品说明书。退烧药对乙酰氨基酚日剂量不超过2克,24小时内不超过4次;布洛芬按药品说明书服用,用于退热一般不超过3天。高危人群如高龄老人、肥胖者、糖尿病患者等应及时监测身体状况,症状加重时及时就医。
感染者出现呼吸困难、无法进食、持续高热等症状时,需拨打“120”就医。儿童、孕妇等特殊人群也需注意相关症状,一旦出现异常及时就医。
儿童发热不必立即就医,可居家观察,适当护理。孕妇感染首选对乙酰氨基酚单方制剂,避免使用布洛芬及中成药。糖尿病患者需加强血糖监测,合理膳食,适当运动。
居家篇
市民可通过12320卫生热线、上海市发热咨询平台及各区卫生健康服务咨询热线进行电话咨询。同时,可通过沪上各大医院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互联网咨询。
感染者同住人需避免与有症状人员同居一室或共用卫生间,做好防护和消毒工作。同住人可定期进行抗原检测,适当延长居家时间。
家庭清洁消毒应以清洁为主,消毒为辅。室内空气需科学开窗通风,家中物品优先使用物理方法消毒,如加热煮沸、阳光暴晒等。对外卖、快递包裹等物品采取无接触式收货,并及时消毒。
居家需准备体温计、个人防护用品、抗原检测试剂盒、带盖垃圾桶、基础性疾病患者常用药及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对症治疗药品等。
一般人群无需囤积新冠口服抗病毒药物,这些药物主要用于治疗伴有重症高风险因素的轻至中度新冠患者,需在医师指导下用药。
康复篇
感染新冠病毒后,轻型普通型患者症状消失即算康复,重症危重症患者则需观察CT影像。康复后可恢复正常生活工作,但仍需注意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等公共卫生习惯。康复初期避免剧烈运动,循序渐进地恢复工作。
感染者抗原呈阴性后,可联系居委或前往核酸检测点,连续两次核酸阴性后将转为绿码。
“复阳”一般在短期内发生,通常没有传染性;而“再感染”则是指人体在前一次感染完全康复后再次被同一种病毒感染,具有传染性。
防疫篇
市民应养成良好健康习惯,勤洗手、戴口罩、家庭常通风、勤清扫,均衡营养、作息规律、合理运动,增强个人免疫力。慢性基础疾病患者应坚持用药,不擅自停药。气温骤降时尽量减少外出。
疫苗在预防感染、减少发病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建议老人、慢性基础疾病患者、儿童等在医生指导下及时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及流感疫苗。完成新冠疫苗基础免疫和加强针接种可显著降低感染后发展成重症的风险。


(文章来源: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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