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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克赛斯因业务推广内部控制薄弱等问题被深交所处罚,同时其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及会计所信永中和也一并收到罚单。此次事件引发市场对医药企业合规性的关注。

在审IPO企业赛克赛斯近日因业务推广相关问题被深交所处罚,同时,其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及会计所信永中和也一并收到了罚单。这种情况在在审状态的企业连带中介机构被罚的历史中较为罕见。

9月4日,深交所对赛克赛斯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邹方明,公司总经理、董事柏桓,财务总监郑学刚,以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和项目保荐代表人韦健涵、朱文杰,会计所信永中和及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毕强、燕进均采取了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根据罚单内容,赛克赛斯在业务推广内部控制方面存在薄弱环节,部分推广活动验收存在瑕疵,相关审核问询回复与实际情况不符,未能保证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及两保代在核查过程中未能充分关注并审慎核查发行人业务推广相关内部控制薄弱环节及部分推广活动验收存在的瑕疵,核查工作不到位,发表的核查意见不审慎。同时,会计所信永中和及两注会也未履行与专业职责有关的特别注意义务。

市场人士指出,赛克赛斯业务推广费用较高,三个报告期的营收占比均在四成以上,甚至接近五成。罚单明确指出了公司业务推广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近年来,医药企业学术推广中的行贿问题频频受到关注,此次事件再次引发了市场对医药企业合规性的关注。

深交所网站显示,赛克赛斯目前仍处于“已问询”阶段,并未撤回上市申请,也还未到“上市委会议”阶段。此前,赛克赛斯拟在科创板上市,但于2020年10月8日因撤回材料而终止上市,当时的中介机构同样为海通证券与信永中和会计所。

招股说明书显示,赛克赛斯聘请CSO推广服务商开展多项推广活动,2020-2022年各期业务推广费分别为1.29亿元、2.04亿元、1.74亿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44.62%、46.72%、39.95%。证监会现场检查发现,公司在业务推广内部控制方面存在多项薄弱环节,包括未按照内部制度规定对CSO服务商准入相关的关键审查工作留存纸质材料、未对CSO服务商是否符合规定的准入条件进行实质审查等。

此外,部分推广活动验收也存在瑕疵,如推广项目验收单内容设计简单、无法完整反映验收的具体情况等。深交所针对这些问题进行了问询,但公司回复的审核问询回复与现场检查发现的实际情况不符。

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指出,赛克赛斯及相关负责人应当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深交所业务规则的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同时,海通证券及两保代也应引以为戒,采取切实措施进行整改,提高执业质量,确保招股说明书和出具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

海通证券在核查过程中存在多项不足,包括未对调研报告实用性进行分析和结论、未对学术拜访活动打卡记录的真实性进行核查等。同时,对资金流水核查取证也不充分,对终端客户走访、视频访谈程序不到位。深交所要求海通证券采取切实措施进行整改,并进行内部追责。

(文章来源:财联社)